《综合素质能力》考试大纲
一、测试目的:
主要考察学生对自然现象的认知、逻辑思维的判断以及在社会行为规范、法律常识、社会时事等方面所具有的个人综合素质。

二、测试内容范围:
1.文史地基本常识
具备基本的历史、地理知识,能正确理解文学作品与日常生活中的语言表达,能在日常生活中正确运用语言与他人进行沟通与交流。
2.基本科学素养
具备基础的物理、化学基本知识,能用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理论解释发生在身边的自然现象。
3.信息技术基本常识
掌握信息科技的基础知识,对当代信息技术的现状和发展有较好的认识和判断,具有一定的兴趣和良好的信息素养等
4.逻辑思维能力
含简单数字推理、图形推理等,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与数学有关的问题,能理解发生身边的经济现象。
5.个人综合素质
考查学生在社会行为规范、法律常识、社会时事等方面所具有个人综合素质。要求学生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有较强的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了解近年来本市与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

三、测试说明:
1.测试时间:60分钟。
2.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
3.题型为单项选择题与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80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