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校2021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原则,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三校生(非艺术类)满分250分: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素质技能测试)210分以上(含210分)。
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三校生(艺术类)满分350分: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素描+色彩)235分及以上(含235分)。
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三校生(非艺术类)满分250分:合成总分(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100分以上(含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