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院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非艺术类):530分以上(含530分)
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70%+素质技能测试成绩×2.4+加分
二、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艺术类):553分以上(含553分)
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校考×2.5+加分
三、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非艺术类):144分以上(含144分)
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四、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艺术类):78分以上(含78分)
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考+加分
五、三校生(非艺术类):147分以上(含147分)
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六、三校生(艺术类):167分以上(含167分)
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考+加分
七、退役士兵:45分以上(含45分)
总分=入学测试成绩
注:加分考生名单已于3月28日网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