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院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非艺术类):548.5分以上(含548.5分)
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
二、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艺术类):597.6分以上(含597.6分)
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0.8+素描成绩×2.2+色彩成绩×2.2+加分
三、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非艺术类):120分以上(含120分)
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四、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艺术类):150分以上(含150分)
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加分
五、三校生(非艺术类):150分以上(含150分)
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六、三校生(艺术类):162分以上(含162分)
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