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科目及内容:
A.笔试考试:
生源类型 |
考试科目要求 |
三校生、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历届高中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
入学测试+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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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校测 |
退役士兵 |
入学测试 |
“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考试时间为2016年 3 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除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外,校测科目按报考专业分为:
报考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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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测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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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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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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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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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6 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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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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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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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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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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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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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笔画创作、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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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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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评论、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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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技能测试”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素描、色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简笔画创作、影视评论满分为13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满分20分,时间为3分钟。
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的校测科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
B.免笔试,专项测试(面试):符合附件二内容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专项测试(面试)入学。申请免笔试入学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22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笔试前由本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但专项测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成总分达到相关类别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取得优先录取资格。
二、录取规则:
1.三校生、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历届高中生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为:
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校测+加分;
美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校测总成绩×0.75+加分;
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校测总成绩+加分。
2)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免笔试录取的考生不超过分类总计划40%。
3)普通类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按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空乘专业因其特殊性,单列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4)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单列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按分类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计划余额不用于录取其他类型学生。
5)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录取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入学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要参加我校普通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的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符合普通专业录取条件。
7)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按入学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信息科技、地理2门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考生信息科技应为合格。
2)录取总分:学业水平成绩等第折算:A=100分 B=90分 C=75分 D=60分 F=40分
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1.2+其余5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美术类专业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1.2+其余5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校考总成绩×0.75+加分;
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1.2+其余5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校测总成绩+加分。
3)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对于普通类专业,学校不设分专业计划,按分类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艺术加试考试不得缺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学业水平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获得我校面试合格证者可加5分。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要参加我校普通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的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符合普通专业录取条件。
4)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总分=(语文+数学+外语)×1.2+其余5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如有同分,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
5)符合附件二内容的考生可免笔试、经专项测试(面试)入学。免笔试考生需10门成绩均为D或合格及以上,且录取人数不超过分类总计划30%。
3. 退役士兵共招5人,录取规则参照教委文件执行。2016年我校共招收5名退役士兵,计划、考试、录取单列。
三、加分项目:按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加分加在合成后文化成绩的总分上,未明确的项目学校不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