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总招生计划共758名。其中三校生596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150名;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10名;退役士兵2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语言类专业按相关专业语言教学,其它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测试要求和录取规则
1、测试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入学测试”和“校内测试”。
其中,“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50分,测试时间为90分钟。
(2)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
内容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6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色彩”、“素描”。
满分各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2、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政策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非艺术类专业。
(2)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各专业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如我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第二院校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则按“入学测试”成绩及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测试要求和录取规则
1、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
内容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等6个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校内测试为“色彩”、“素描”。
满分各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2、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校考成绩+政策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非艺术类专业。
(2)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各专业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如我院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第二院校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退役士兵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四)加分政策按市教委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语言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3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二)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三)影视动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8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四)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2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300元(四人间)、2300元(六人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素描”、“色彩”)50元/科、其他科目26元/科。(沪价行〔2000〕第117号,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8020551、68021818、68020632、68020939(传真)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0838
十四、网址
www.sicfl.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请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8:30- 10:30到观海路505号4号楼1楼外语情景实训中心现场进行免笔试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办理。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单,于当天中午12:30—14:30到校内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考生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录取。审核不通过和面试不合格考生须参加自主招生统一考试。各专业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其公布计划数的50%。
(四)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被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2016年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地点准时报到,未报到者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五)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要求所有新生一律住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