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等第成绩与分数的折算关系为: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不含地理和信息科技。
2、需参加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艺术类考生还需加试校考(色彩或面试,满分100分)。
3、非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素质技能测试×1.5。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素质技能测试×1.5)×0.7+校考成绩(色彩或面试),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参加过当年上海市艺术类考试合格的考生,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
5、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计划余额,第二志愿及征求志愿考生以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分数作为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于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和三校生录取办法:
1、需参加以下测试:a、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满分150分);b、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c、艺术类考生还需加试校考(色彩或面试,满分100分)。
2、非艺术类:合成总分=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1.5。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文化成绩达到非艺术类最低录取资格成绩的70%方有录取资格,并按艺术专业校考(色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计划余额,第二志愿及征求志愿考生按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所有考生如果总分相同,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所有填报“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该专业统一面试,取得统一面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方有该中外合作专业的录取资格,录取资格线单独划定。
五、退伍士兵录取,参照教委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