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本部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1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内地新疆班应届毕业生 内地西藏班应届毕业生
应用韩语 12      
旅游英语 10      
空中乘务 3 10    
西餐工艺   24    
中西面点工艺   10    
葡萄酒营销与服务 10 3    
餐饮管理 15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 45      
休闲服务与管理   10    
酒店管理(新疆西藏)     18 6
酒店管理   12    
小计 95 69 18 6
注:无男女比例限制。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并进行体检,专业面试合格、体检合格方可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面试信息详见学校招生网站http://lzzs.sitsh.edu.cn/ 首页“通知公告”。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5号)规定执行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其中,报考我校西餐工艺、中西面点工艺、酒店管理、葡萄酒营销与服务4个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毕业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西餐工艺专业的考生在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为西餐烹饪(专业代码:130800)或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代码:130700)或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专业代码:071700)等相关专业;且获得下列证书之一者,可获参加测试资格:
证书获得项目 颁证机构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个人奖项)(烹饪等赛项) 教育部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含)以上(个人奖项)(烹饪赛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个人奖项)(烹饪赛项)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个人奖项)(西餐服务、西式烹饪、中式烹饪赛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委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2张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1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西式烹调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考中西面点工艺专业的考生在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为中西面点(专业代码:131100)或西餐烹饪(专业代码:130800)或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代码:130700)及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专业代码:071700)等相关专业;且获得下列证书之一者,可获参加测试资格:
证书获得项目 颁证机构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个人奖项)(中点、糖艺、西点及烘焙等赛项) 教育部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含)以上(个人奖项)(西点及烘焙等烹饪赛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个人奖项)(西点及烘焙等烹饪赛项)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个人奖项)(中点、糖艺、西点及烘焙等烹饪赛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委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2张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1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在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为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代码:130100)或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130200)及相关专业;且获得下列证书之一者,可获参加测试资格:
证书获得项目 颁证机构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个人或团体奖项)(酒店接待、餐饮服务等赛项) 教育部      
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个人或团体奖项)(饭店服务赛项等赛项)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      
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个人奖项)(餐厅服务赛项)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个人奖项)(酒店接待、餐厅服务赛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委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2张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1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考葡萄酒营销与服务专业的考生在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为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专业代码: 130100)或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代码:130200)及相关专业;且获得下列证书之一者,可获参加测试资格:
证书获得项目 颁证机构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个人或团体奖项)(酒店服务等赛项) 教育部      
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个人或团体奖项)(饭店服务等赛项)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      
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个人奖项)(餐厅服务赛项)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      
中国技能大赛餐厅服务(国赛精选)赛优胜奖(含)以上(个人奖项)(餐厅服务赛项)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个人奖项)(酒店服务、餐厅服务赛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委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五)公共基础课程英语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为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具体日期详见本校招生办官网,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
(三)考试科目:
1.报考各专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考试科目:
(1)空中乘务、旅游英语、酒店管理(中外合作)专业的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英语综合能力(含听力)测试。
(2)其他专业的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毕业生考试科目:
①所有专业均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即素质技能测试)。
②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另需参加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测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空中乘务、旅游英语、酒店管理(中外合作)专业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等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门,不合格=50分/门。7门科目满分700分。
(2)校测科目
校测科目1: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300分。
校测科目2:英语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听力(30分)、语法与词汇(20分)、阅读理解(30分)、写作(2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3)合成总分
合成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1×0.5+校测科目2×1.5)
(4)录取原则
①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和校测科目2考试,同时分别达到两科的最低资格线(校测科目1为120分,校测科目2为50分)后,可具备录取资格。
②上线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校测科目2成绩、校测科目1成绩以及校测科目1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3个模块成绩,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2.其他专业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等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门,不合格=50分/门。7门科目满分7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300分,我校最低资格线为120分。
(3)合成总分
合成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录取原则
①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具备录取资格。
② 录取时,上线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若再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3个模块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校测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可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重要参考,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之前)“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校测科目
校测科目1:职业技能测试,即素质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校测科目2:英语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听力(30分)、语法与词汇(20分)、阅读理解(30分)、写作(2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3.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和校测科目2考试;其他专业考生只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考试。
4.合成总分
(1)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录取总分=3门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1×0.5+校测科目2×1.5)。
(2)其他专业考生:录取总分=3门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校测科目1成绩。
5.录取原则
(1)报考空中乘务考生须达到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最低资格线,(校测科目1为40分,校测科目2为40分)后,可具备录取资格。
(2)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后,可具备录取资格。
(3)录取时,上线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依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如遇同分,依次比较校测科目2成绩、校测科目1成绩、校测科目1中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模块成绩,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考生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中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模块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三)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该类考生将按照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相同的方式选拔,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符合保送资格的中职生按照保送程序可获得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保送资格。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17﹞7号)
标准 西餐工艺、中西面点工艺、空中乘务、葡萄酒营销与服务: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旅游英语、应用韩语、餐饮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712626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sitsh.edu.cn
学校招生网站:http://lzzs.sitsh.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57126299
十七、其他须知 1. 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2.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 http://lzzs.sitsh.edu.cn)了解自主招生最新信息。
3.本章程由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 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