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360 号
三、招生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专 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 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 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 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 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  业
学业水平成 绩齐全的应 届高中生 学业水平成 绩齐全的应 届三校生  
应用韩语 8 6
国际商务 10 7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9 5
现代物流管理 10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5 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8 17
各类计划总数 50 49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专业教学外语语种 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 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部分普 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 知》(沪教委学〔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 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专科层次依 法自主招生。
(一)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 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合格 ”; 中等职业教 育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其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均应在 D 以上等级(含 D 等 级)方可报考我校。
(二)报名方法
3 月 8 日 9:00-21:00,3 月 9 日 9:00-15:00 考生可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 和填报志愿。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十一、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3 月 23 日,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2)测试科目
生源类型 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 素质技能测试
注 1:未参加上述测试科目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录取阶 段。
( 3)测试内容、时间及分值
1)职业适应性测试含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 通识基础,满分 300 分,考试时间 100 分钟。

 
  2)素质技能测试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 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 6 个方面的内容,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60 分钟。
(4)保送录取资格申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保送 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针对中等职业教育毕 业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 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 代表队选手,且获奖的奖项与我校本章程的相关招生专 业相符,可提出保送录取资格的申请。 申请高职专业保 送录取资格的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资格审核通过 后,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的笔试考核,须参加学校综合 面试考核,面试合格者予以录取。
保送录取资格申请材料递交及面试考核安排:符合  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专业志愿的时候,须将申请  免笔试面试入学的专业填入,并于 3 月 15 日 9:00-20:00, 3 月 16 日 9:00-15:00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进行网上缴 费,3 月 18 日 12:00 前将本人的保送录取申请表扫描件 (申请表请到本校招生办官网招生动态栏目下载)、身  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zsb@sspu.edu.cn),  学校将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 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及面试考核的具体安排将于 3 月 20 日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公告的提示内容按时参加 面试,本校将于 3 月 22 日在招生办官网公示保送预录取 考生名单以及预录取专业。
(5)免笔试入学(面试)资格申请
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者,且获奖的奖 项与我校本章程的相关招生专业相符,可申请参加学校
组织的免笔试入学(面试):
1)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奖项获得者。
3)2023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全国比赛一

 
  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免笔试入学(面试)资格材料递交及面试考核安排: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专业志愿的时候,须将  申请免笔试面试入学的专业填入,并于 3 月 15 日 9:
00-20:00,3 月 16 日 9:00-15:00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 进行网上缴费,3 月 18 日 12:00 前将本人的免笔试面试   入学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请到本校招生办官网招生动   态栏目下载)、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zsb@sspu.edu.cn),  学校将对提出申请   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及面试考核的具体安排   将于 3 月 20 日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公告的提示内  容按时参加面试,本校将于 3 月 22 日在招生办官网公示  预录取考生名单以及预录取专业。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80 分)、政治素养(10 分)、心智与礼仪(10 分)三个方面,满分 100 分。面 试成绩 60 分(含)以上者,方具备录取资格。通过“免 笔试,面试入学 ”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各类别专业计划数 的 50%。
 
 
 
 
 
 
 
 
 
 
 
 
十二、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成绩折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 算办法:合格成绩每门 100 分,7 门共计 700 分。
2)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300 分。学校按照 “职 业适应性测试”满分的 50%划定单科最低分数线。
3)录取总分=7 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 成绩(满分 1000 分)。
4)录取办法:对达到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最低分数线 的考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 以录取总分从高到低划定 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 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中的文化 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对总分排序进入我校招生计划数内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 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参考高中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作调剂录取。不愿意调剂的考生予 以退档。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 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1)成绩折算: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 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 科目的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 A+为满分 70 分,E 计 40 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  3 分。每门满分 70 分,共计 210 分。
2) “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学校按 “素质技 能测试”满分的 50%划定单科最低分数线。
3)录取总分=3 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 成绩×2(满分为 410 分)。
3)录取办法:对达到素质技能测试单科最低分数线的 考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保送录取数以及免笔试 面试录取数的差额数, 以录取总分从高到低划定最低录 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总分相同时,按素质技能测试模块中的信息科技、法律 道德、时事政治成绩优先排序,如比较后再遇同分,则 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优 先排序录取。对总分排序进入我校招生计划差额数内但 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将参考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作调剂录取。不 愿意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各阶段录取时,未完成的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 应届高中生计划可用于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未完成的中 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应届毕业生计划可用于录取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 中生。
(4)本校仅招收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业:7500 元/年(沪价行[2000]120 号)。

 
  住宿费标 准 4 人间:1200 元/年;6 人间:1050 元/年(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报名考试 费 标 准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收费依据[沪价费 (2006)5 号、沪财预联(2006)1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 “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优 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 监督。
举报电话:5021409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 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七、其他须知
(1)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 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  规定 的其他考试。
(2)笔试准考证下载:统一考试前 3 日内,考生可到上 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办官网下载本人准考证(具体下载 方式详见招生信息网的公告)。
(3)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 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