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 505 号
三、招生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
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 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 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 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 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 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 22 个,招生计划 数 980 人,其中: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20 名;学业水平成绩 齐全的应届三校生 790 名;往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 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往届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 应届三校生、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高素质农民等(统称其他类别学生)70 名。
专业 志愿 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性 质
学业水平
成绩齐全
的应届高
中生
学业水平
成绩齐全
的应届三
校生
 
其他类 别学生
 
小计
01 应用英语 一般 5 10 5 20
02 商务英语 一般 8 40 2 50
03 应用日语 一般 10 35 5 50
04 应用韩语 一般 8 20 2 30
05 应用德语 一般 8 15 2 25
06 应用法语 一般 8 15 2 25

 
 
07 应用西班牙语 一般 8 15 2 25
08 应用俄语 一般 2 6 2 10
09 大数据与会计 一般 10 88 2 100
10 国际商务 一般 6 40 4 50
11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中澳合作) 一般 2 46 2 50
12 酒店管理与数字 化运营 一般 2 46 2 50
13 法律事务 一般 15 100 5 120
14 新闻采编与制作 一般 5 73 2 80
15 影视编导 一般 4 84 2 90
16 大数据技术 一般 5 10 5 20
 
17
大数据技术(大 数据分析中美合 作)  
一般
 
4
 
34
 
2
 
40
18 休闲体育 一般 2 31 2 35
19 艺术设计(少儿 美术) 艺术类 2 23 5 30
20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 2 13 5 20
21 游戏艺术设计 艺术类 2 13 5 20
22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类 2 33 5 40
合计(980 名) 120 790 70 980
注:1.无男女比例限制。
2.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少儿美术)、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与一般专业不得兼报。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 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外语专业的教学外语 语言为学生修学的外语语言和英语;非外语专业的外语 教学语言为英语或学生选修的其他外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 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部分普 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 知》(沪教委学〔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 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专科层次依 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十一、测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24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8:30 起。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 505 号。 具体考场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
考试对象 专业性质 考试科目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 中生 一般专业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 分 300 分)
艺术类专业 装饰画(满分 100 分)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 校生 一般专业 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
艺术类专业 装饰画(满分 100 分)
 
 
 
其他类别学生
 
一般专业
统一入学测试(满分 150 分)、素质技能测 试(满分 100 分)
 
艺术类专业
统一入学测试(满分 150 分)、装饰画(满 分 100 分)
(四)2024 年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面试入学 ”条件 1.凡报考我校且符合下表所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请于 2024 年 3 月 8 日-10 日内完成网上证书材料上传,上传 入口:登录我校网站(www.sicfl.edu.cn)主页点击“2024 年自主招生 ”浮标进入完成。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 我校将以网上公示形式告知。
2.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 15 日(周五)9:00-11: 00 到观海路 505 号 4 号楼 1 楼外语情景实训中心领取“免 笔试面试准考证 ”并按规定参加面试。
3.我校“免笔试,面试入学 ”考试总分为 200 分。其中 综合面试满分为 180 分,内容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决定, 同时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 得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为 20 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 价信息的考生,则由本人提供相关的信息材料,作为面 试时的素质评价参考依据(详见我校 2024 年专科层次依

 
法自主招生校测实施方案)。
4.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我校网站(www.sicfl.edu.cn) 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面试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不得参加2024 年 3 月 23 日(周六)上午 8:30 开始的选拔测试。
6.面试材料审核不通过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凭笔试准 考证可参加 2024 年 3 月 23 日(周六)上午 8:30 开始的 选拔测试。
7.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 50%。
符合下表中一项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 ” 考试
项目名称 第一专业志愿
“星光计划 ”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 ”及以上获 得者 证书和专业相关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或团体“三等奖 ”及以上 获得者 证书和专业相关
 
雅思(IELTS)总分 4.5 及以上
应用英语、商务英  语、大数据与会计、 国际商务、会展策  划与管理(中澳合  作)、酒店管理与  数字化运营、法律  事务、新闻采编与  制作、影视编导、
休闲体育、大数据
技术(大数据分析
中美合作)
 
 
托福(TOEFL)总分 45 分及以上
 
剑桥商务英语初级(BEC Preliminary)证书 A2 及以上
市级(含)以上英语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应用英语、商务英 语
上海市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证书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及以上或实用日本语鉴定考试 (J.TEST)F-G 级别及以上或日语 NAT—Test5 级及以上  
 
应用日语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日语专业课成绩合格 或 C 及以上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韩语专业课成绩合格或 D 及以上  
应用韩语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2 级及以上证书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德语专业课成绩合格 或 D 及以上 应用德语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获得欧标德语 A1 或 以上级别证书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法语专业课成绩合格 或 D 及以上  
应用法语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获得欧标法语 A1 或 以上级别证书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西班牙语专业课成绩 合格或 D 及以上 应用西班牙语
中职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或高中俄语专业课成绩合格 或 D 及以上 应用俄语
会计专业课程成绩合格 大数据与会计
数字经济电子商务认证证书  
 
国际商务
跨境电商师技能证书(中级)
国际商务实务操作证书
跨境电子商务认证证书
跨境电子商务师证书(中级、高级)
酒店、烹饪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合格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 运营
国际商务实务操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际商务运营实施专 项职业能力证书、商务软件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信息安 全防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网络安全防护专项职业能力证 书、网络系统组建与维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网站设计与网 页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1+X ”(大数据类、计算机类 相关)证书初、中级、全国职业院校跨境电商大赛个人或团 体“三等奖 ”及以上获得者、省市级高校直播大赛个人或团 体“三等奖 ”及以上获得者、跨境电商师技能证书中级、高 级等、新媒体直播技能证书中级、高级等、电子商务师三级、 四级、办公自动化中级、高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 机初级证书、多媒体制作证书、Maya 认证证书、会计电算 化证书、商务应用软件,微软 ppt 认证  
 
 
 
 
大数据技术、大数
据技术(大数据分 析中美合作)
阳光体育大赛个人前六名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  
 
休闲体育
围棋一段(含)以上获得者、省市围棋比赛获奖者
具有青少年运动学校系统训练三年(含)以上经历者
获得市级中学生运动会体育项目比赛前六名及相关赛事前 三名的队员
近三年美术、绘画、书法、漫画等相关艺术考级六级(含) 以上证书者,中等职业技能初级或以上证书,近三年美术类 相关比赛获奖前三名  
艺术设计(少儿美
术)、视觉传达设
计、游戏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近三年市级绘画类、艺术设计类相关比赛前五名
中职校文化艺术类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需专业课合格或 D 及以上)

 
 
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七门科目任意六门合格者及 以上(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中职校学业水平考试取得 1B-或 2C-(含)以上者
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七门科目全部合格者(以市 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不限
上海市奖学金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不限
中职校学业水平考试取得 1A 或 2B-或 3C-(含)以上者 不限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校级(含)以上的三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不限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田径、球类、游泳、 武术、体操、健美或健美操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 称号者  
不限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在市级运动会中获得田径、 球类、游泳、武术、健美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三名、个 人或集体二等奖以上者  
不限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七级(含)以上证书者 不限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科 技活动、创造发明项目获区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者 不限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区级创新大赛三等奖 以上(含三等奖) 不限
1+X 技能证书、各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 证书和专业相关
除以上条件外,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映特别优秀者,可申请“ 免笔试、 面试入学 ”考试,根据所报考专业类别实际要求, 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
行鉴定。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 7 门科目),以市 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 100 分,不合格 50 分,分值 700 分。
2.测试办法:
(1)一般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 300 分(含文化基础 150 分、职业与心智 90 分、专业通识基础 60 分);
(2)艺术类专业:装饰画 100 分。

 
  3.成绩计算:
(1)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1000 分)=7 门学业 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 700 分)+职业适应性测 试成绩(满分 300 分)。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1300 分)=7 门学 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 700 分)+装饰画(满 分 100 分) ×6。
4.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依次比较 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 基础成绩。
(2)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 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比较装 饰画成绩。
5.征求志愿录取时,一般专业考生按 7 门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 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艺术类考生按 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 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6.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7.缺考者不予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 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职业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 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满分 70 分, 共计 210 分。每门科目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 成绩为准,语、数、英 3 门等级成绩分“A+、A、B+、B、 B-、C+、C、C-、D+、D、E ”五等 11 级,相应折分如下:

 
  A+ A B+ B B- C+ C C - D+ D E
70 67 64 61 58 55 52 49 46 43 40
A+满分 70 分, E 计 40 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 3 分。
2.测试办法:
(1)一般专业:素质技能测试 100 分。
(2)艺术类专业:装饰画 100 分。
3.成绩计算:
(1)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410 分)=3 门学业水 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 210 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 分 100 分) ×2。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410 分)=3 门学业  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 210 分)+装饰画(满分 100 分) ×2。
4.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依次比较 英语、语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2)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 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比较装 饰画成绩。
5.征求志愿录取时,考生按 3 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英语、语 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6.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7.缺考者不予录取。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 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 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统称其他类 别学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
                       

 
  结合的办法录取。
1.测试办法:
(1)一般专业:统一入学测试 150 分,素质技能测试 100 分。
(2)艺术类专业:统一入学测试 150 分,装饰画 100 分。 2.成绩计算:
(1)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250 分)=统一入学 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 250 分)=统一入 学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装饰画(满分 100 分)。
3.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比较统一 入学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 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同分则比较装 饰画成绩。
4.征求志愿录取时,考生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合成总分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6.缺考者不予录取。
(四)缺额计划调整说明
若高中全、三校全及其他类考生中有缺额计划,按三校 全、高中全、其他类顺序依次调整。
(五)获得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 符合(教学厅〔2020〕3 号)文件规定的考生,可获得保送 至我校的资格。(证明材料递交方式参照校测方案)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 应用西班牙语、应用俄语、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法律事务、新闻采编与制作、 影视编导、大数据技术、休闲体育、艺术设计(少儿美

 
    术)、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26800 元/生/年;
商务英语专业 21800 元/生/年;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 中美合作)专业 29800 元/生/年。
(沪教委民﹝2015﹞4 号)
住宿费标准 5800 元/生/年(四人间),4000 元/生/年(六人间)。 (沪教委民﹝2015﹞4 号)
报名考试费 标准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为 50 元 /科、其他科目 26 元/科。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学 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 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 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3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icfl.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sicfl.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工作日 8:30-16:00)
 
 
 
 
 
 
 
十七、其他须知
(一)打印准考证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于统一考试前 3 日内登录我校网站 (www.sicfl.edu.cn)主页点击“2024 年自主招生准考 证 ”浮标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 www.sicfl.edu.cn“招生信 息 ”栏目中查阅各招生专业简介与测试大纲。
(三)档案管理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 书于 2024 年 8 月下旬,前往相关区高招办或高中阶段学 校等个人档案所在地提取或转递纸质档案,并按院校的

 
  规定递送。
(四)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 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规 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 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五)本章程由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 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