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健康医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 279 号
三、招生层次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 称 上海健康医学院
证书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健康医学院的专科毕业 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健康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 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务处招生 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 生日常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 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招生专业
 
 
 
学费
招生计划
 
 
 
小计
 
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成绩 齐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学 生学业水平语
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试成  绩齐全的中等职  业学校(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应  届毕业生
护理 7500 11 11  
康复工程技术 7000 10 10  
眼视光技术 7500 20 15 5
医疗器械维护与  管理(临床工程技 术方向、中日合  作)  
21000
 
12
 
12
 
药学 7500 17 12 5
合计   70 60 10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 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 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

  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
〔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 考生,且属于以下两类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 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 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专科 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作特别强调:所有专 业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 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第二条列出的色盲、 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 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3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8:30,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始,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 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高校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以  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7 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每门合格的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折合分值为 100 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值 300 分。
3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直接合成。
4、按合成总分,以“分数优先原则 ”,按专业志愿顺序 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同分情况 下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 通识基础 3 个模块对应的分数高低排序。所报专业都无法录 取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愿服从专业调 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 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 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科目的等级以市教 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A+为满分 70 分,E   计 40 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 3 分。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试卷满 分 100 分。试卷成绩乘以 2 计入总分。
3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 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
4、按合成总分,以“分数优先原则 ”,按专业志愿顺序 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同分情况 下依次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折算成绩、语文折算成绩、 英语折算成绩的分数高低排序。所报专业都无法录取且愿意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予以退档。
(三)各阶段录取时,未完成的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 届高中生计划可用于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未完成的中等职业学 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计划可用于录取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四)如有征集志愿,参照上述对应类别的录取规则。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世界技能大赛获奖 保送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中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 的上述 2 类考生,可向学校申请保送。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 准
专科专业:理工体类每生每学年 7000 元(沪发改价调〔2023〕 21 号)。
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第 120 号)。
中外合作专业: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临床工程技术方向、 中日合作)每生每学年 21000 元(沪发改规范〔2023〕4 号、 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
住宿费 标  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沪教委财〔2012〕118 号、 沪价费[2003]56 号、沪教委财[2021]3 号)。
报名、 考试费 标准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沪价行〔2000〕第 117 号、沪价费〔2006〕005 号、沪财预联〔2006〕1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 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 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 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 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 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588160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mhs.edu.cn
招生官网:zs.sumhs.edu.cn
咨询电话:021-65881635
 
 
 
 
 
 
 
十七、其他须知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 号)规定的其 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 合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2024 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 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其他情况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四)本章程解释权归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