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1408 号
三、招生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
历证书的院
校名称及证
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 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思博职业技术 学院有限公司。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 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 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 日常工作;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4 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见附表,无男女比例 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 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 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 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 况。护理类、学前教育专业色盲色弱不宜。学前教育专业口吃、步态 异常、驼背、听力障碍不宜。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 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3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8:30 开始,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1408 号,考场详见考生准 考证。
 
 
考生
类型
学业水平成绩
齐全的应届高
中生
学业水平成绩
齐全的应届三
校生
往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
的应届高中生和往届三校生、学
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等
其他考生
考试
科目
职业适应性测 试 素质技
能测试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考生类型与对应测试科目:

统一命题科目为《入学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包含文化基础 150 分、 职业与心智 90 分、专业通识基础 60 分),《入学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  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对应测试科目成绩相 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以上海市教育考试 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为:每门科目合格为 100 分,不合 格为 50 分。满分为 700 分。
2.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折算总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录取时由学校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以 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基础模块、 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成绩。
征求志愿阶段的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 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 基础模块成绩。
(二) 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考 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对应测试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每门满分 70 分,共计 210 分,每门科目的考试 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 平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7 号)文件要求,中职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级与分值折算标准如下:
科目等级 A+ A B+ B B - C+ C   C- D+ D E
折算分值 70 67 64 61 58 55 52 49 46 43 40
2.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总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2。
3.录取时由学校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以 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对应测试科目 成绩、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征求志愿阶段的考生,所有专业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折算总成绩从高到 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学业 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 对往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和往届三校 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等其他考生,采用统一入学测  试成绩与对应测试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录取时由学校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以 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比较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征求志愿阶段的考生,所有专业按照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

序,择优录取。
(四)缺考者不予录取。各阶段投档后,若高中生齐全、三校生齐 全及其他类考生中有缺额计划,按三校生齐全、高中生齐全、其他 类顺序依次调整。若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 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以分数优先 原则调剂至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五)免笔试经面试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我  校微信公众号“思博招生办 ”上提交申请,经审核后获得免笔试面试 录取资格(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告)。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填报志愿 后 1 天。免笔试面试录取申请条件为:
 
报考
第一专业
项目名称 颁证机构
 
 
1
 
不限
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 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  干部称号者  
学校盖章的荣誉证书 及奖状
2 不限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3 不限 七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全合格应 届高中生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4
 
不限
学业水平考试获得 1 个 A 或 2 个 B-或 3 个 C-等级(含) 以上的应 届三校生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5
 
不限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十级(含 或最高级)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 乐学院、上海音乐学  院、 中国音乐家协会、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6
 
不限
高中阶段获得田径、球类、游泳、 武术、体操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  (含) 以上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  动管理中心、上海市大 学生体育协会及各分  会、上海市学生阳光体 育大联赛组织委员会、 上海市运动会组织委  员会、上海市各区体育 局
 
 
 
7
 
 
 
不限
高中阶段在市级运动会锦标赛中 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 散打、拳击、跆拳道、举重、拉 拉操、水上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 体前三名、个人或集体二等奖以 上者
 
8
证书和专 业相关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三级证书 (或高级)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或上海市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
 
 
 
9
 
 
证书和专 业相关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证书 (或中级)
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或岗位资格(职业技能)证书(或 中级)
“1+X ”系列证书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或上海市职业 技能鉴定中心或德国 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 或上海市各行业协会

 
 
10
证书和专 业相关 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 以上者  
国家教育部
 
 
11
 
证书和专 业相关
获得本市“星光计划 ”、“璀璨星   光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大赛三等   奖(含)以上及全国“文明风彩 ” 个人全能三等奖(含)以上与优   秀奖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12 护理类 “护士执业证书 ”或“护士执业 证书成绩合格证 ” 原国家卫生部人才交 流中心
13 护理类 全国英语医护水平考试(METS) 三级证书 国家教育考试院
 
14
经管类专 业 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 ”创新创 业大赛上海赛区优胜奖(含) 以 上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15 经管类专 业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上海市、 区财政局
 
16
经管类专 业 外贸跟单员、外经贸单证专业证 书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 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企业协会
17 经管类专 业 国际商务实务操作证书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18
 
 
 
学前教育
 
 
 
钢琴、舞蹈、美术考级三级及以 上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 乐学院、上海音乐学  院、 中国音乐家协会、 北京舞蹈学院、上海舞 蹈家协会、上海美术家 协会、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社会艺术协会
 
 
19
学前教育 与婴幼儿 托育服务 与管理  
育婴员四级及以上、保育师四级 及以上
 
上海托幼协会
 
20
健身指导 与管理 高中阶段获得健美或健美操等各  类体育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 以上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  动管理中心、上海市大 学生体育协会及各分  会、上海市学生阳光体 育大联赛组织委员会、 上海市运动会组织委  员会、上海市各区体育 局
 
 
 
21
 
 
 
健身指导 与管理
 
高中阶段在市级运动会锦标赛中 获得健身、健美等各类体育项目 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三名、个人 或集体三等奖以上者
除以上条件外,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映特别优秀者,可申请“免 笔试、面试入学 ”考试,根据所报考专业类别实际要求,由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进行鉴定。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 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 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 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3.免笔试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同时依据上海市 高中或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得 分,合成总分为 200 分(其中面试满分赋 180 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 赋 20 分。详见我校自主招生校测实施方案)。
4.各专业免笔试面试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 50%。未被 免笔试面试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笔试投档录取。
 
 
 
 
 
 
十三、收费 标准
 
 
学费标准
1.“应用英语(涉外服务管理方向)中美合作 ”专业:每生每学年 29800 元。
2.“护理 ”和“护理(涉外护理方向) ”专业:每生每学年 26800 元。 3.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 24000 元。
根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
标准
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 5800 元。
根据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试费 标准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26 元/科。
(沪价行〔2000〕第 117 号,沪价费〔2006〕005 号、沪财预联〔2006〕 1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 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我校还设立学校 奖学金、鲁班企业奖学金、南方测绘奖学金、维启企业奖学金、“永 达公益基金会 ”专项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9005(工作日 8:30-16:0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招生处(办)官网: edu.shsipo.com
咨询电话:021-68023335、021-68023336(工作日 8:30-16:00)
 
 
 
 
 
 
 
十七、其他须知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40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 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考生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时间等按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所有考生须在统一考试前 3 日到我校招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详 见我校招生网内公告)。依法自主招生测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本 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
(三)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四)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于 2024 年 8 月下旬,前往相 关区高招办或高中阶段学校等个人档案所在地提取或转递纸质档案,

  并按学校的规定递送。
(五)本章程由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依法自主招生计划表
 
 
 
 
专业
代号
 
 
 
 
专业名称(方向)
招 生 计 划  
 
 
学费   标准   (元/年)
 
学业水 平成绩 齐全的 应届高 中学生
 
学业水 平成绩 齐全的 应届三 校生
往届高中生、学业水
平考试不全的应届
高中生和往届三校
生、学业水平考试不
全的应届三校生等
其他考生
01 护理 20 90 6 26800
02 护理(涉外护理方向) 4 14 2 26800
03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与医疗文秘方向) 4 24 2 24000
04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4 34 2 24000
05 电子商务 4 27 2 24000
06 金融服务与管理 4 26 2 24000
07 应用英语(涉外服务管理方向)中美合作 8 17 5 29800
08 学前教育 20 90 6 24000
09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 32 2 24000
10 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 10 25 5 24000
11 工程造价 6 27 2 24000
1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 6 27 2 24000
13 新能源汽车技术 8 45 2 24000
14 机电一体化技术 8 27 5 24000
15 数控技术(智能制造方向) 6 22 2 24000
16 计算机应用技术(VR 虚拟现实方向) 6 32 2 24000
17 大数据技术 10 28 5 24000
18 计算机网络技术 6 22 2 24000
1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6 42 2 24000
20 健身指导与管理 6 39 2 24000
合计 150 690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