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类别
  
专业
  
代号
专业(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数
三校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退役士兵
非艺术类
01
报关与国际货运
10
8
 
 
02
电子商务
10
2
1
03
国际商务
10
2
 
04
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
4
2
 
05
会计
15
10
1
06
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5
5
 
07
金融管理
5
10
 
08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方向)
10
3
 
09
应用英语★
12
10
 
10
护理
47
22
 
11
护理(涉外护理方向)
10
20
 
12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与医疗文秘方向)
18
10
 
13
计算机应用技术(互联网医疗信息技术方向)
20
12
 
14
健身指导与管理
27
7
 
15
工程造价
30
18
2
16
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
18
8
 
17
建筑工程技术
20
8
 
1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
15
3
1
19
风景园林设计★
20
3
 
2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5
18
1
21
新能源汽车技术
13
10
 
22
机电一体化技术
15
12
 
23
数控技术
24
15
 
艺术类
31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20
4
3
32
广告设计与制作
26
4
3
33
游戏设计★
26
4
3
合   计
455
230
15
备注:①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②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校测科目为“素描”、“色彩”。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议男生报考。④★表示为2017年新增专业。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无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九、录取规则
1.考试科目
  
考生类别
  
科 类
统考科目
校测科目
分 值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艺术类
素描、色彩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非艺术类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艺术类
入学测试
素描、色彩
入学测试15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非艺术类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入学测试150分;
  
素质技能测试100分
2.成绩计算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地理、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折算成绩办法为:每门科目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
●非艺术类考生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满分为1000分;
●艺术类考生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描+色彩)×3+政策加分,满分为1300分。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非艺术类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满分为250分;
●艺术类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政策加分,满分为350分。
政策加分项按照2017年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3.录取规则
●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分别划定艺术类、非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按专业、总分顺序录取。
●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7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线上生源不足,可对第一志愿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降分录取,录满为止。但降分幅度控制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0%以内;
●同分情况下的录取办法为: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非艺术类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艺术类比较素描成绩;
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比较入学测试成绩;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院接受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须有我校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办法如下(无面试形式):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非艺术类应届高中生按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同分时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艺术类应届高中生按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思想政治、信息科技、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历史、地理折算成绩;
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按入学测试成绩录取。
4.免笔试、经面试录取条件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
●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者;
●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
●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者;
●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成绩合格证明”者;
●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或全国英语医护水平考试(METS)三级证书者;
●报考健身指导与管理(健身教练方向)、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的应届高中生中,其七门科目全合格,且参加学校创新实验项目者(以上海市高中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相关内容为依据);
●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2017年春季高考总成绩达本科资格线70%以上者;
●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参加2017年秋季美术与设计学类市统考,专业总成绩达本科资格线75%以上者;
●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三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获得两张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其中一张证书对口者。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十级(含或最高级)以上证书者;
●高中阶段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体操、健美或健美操(对口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高中阶段在市级运动会锦标赛中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健美(对口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三名、个人或集体二等奖以上者。
说明:
   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6日9:00-14:00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面试申请表(我校官网可下载)等材料交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招生办公室)审核,过时不予受理;
初审合格者须于2017年3月11日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详见面试通知单;
各专业免笔试、经面试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50%;
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并经面试被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正式录取。
 
 
    (十)报名、确认、考试日期
报名办法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高中生和三校生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1)考生先于2017年3月1日10:00至3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url]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url])。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信息并填报志愿,同时点击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2)网上报名成功且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17日9:00-15:00到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须携带:①网上报名流水号;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复印户籍地址信息所在页及本人信息所在页共2页)或户籍证明(原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学历证明[应届三校生由所在学校开具,历届生由原毕业学校开具或持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高考报名号证明(高中生);⑤3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版彩色照片;⑥报名测试费:报名费14元/人,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素描”、“色彩”)测试费50元/科,其他科目测试费26元/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共需114元,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共需40元;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共需140元,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共需66元)。此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三校生须提供能在沪报考普通高校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符合市教委加分规定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根据规定,除符合条件的三校生外,其他考生须先参加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并由接受报名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做好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市2017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考生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其他信息若有误可以更改。
填报志愿
2017年我校依法自主招生共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调剂其他专业选项。(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并对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类别专业之间不予调剂)进行表态。
考试日期
第一志愿填报考我校的考生,于3月26日来我校参加“2017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测试”(详见准考证)
    十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①“会计(涉外会计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游戏设计”、“护理”、“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③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5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二、毕业发证
    对取得正式学籍且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联系电话 021-68023335、021-68023336
    十五、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9005
    十六、其他须知
    1、本校网址:www.shsipo.com;本校招生咨询QQ号:2542487606、1696214781。
    2、9月份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艺术类专业新生正式入学时需自备笔记本电脑。
    4、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5、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本简章由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①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6日9:00-14:00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面试申请表(我校官网可下载)等材料交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招生办公室)审核,过时不予受理;
②初审合格者须于2017年3月11日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详见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