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
_青浦_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新凤北路565号
三、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志愿代码
    专业名称
就读校区
招生对象及计划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三校生
历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退役士兵
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嘉定校区
8
11
1
1
02
工业机器人技术
嘉定校区
8
13
 
 
03
数控技术
嘉定校区
5
8
1
 
04
数控技术(AHK项目班)
嘉定校区
6
10
 
 
0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嘉定校区
5
8
 
 
06
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评估)
嘉定校区
5
5
1
 
07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嘉定校区
5
6
 
 
08
计算机网络技术
嘉定校区
8
12
 
 
09
计算机应用技术
嘉定校区
7
12
1
 
1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嘉定校区
8
12
 
 
11
通信技术(移动通信)
嘉定校区
8
6
1
 
12
物联网应用技术
嘉定校区
7
7
 
 
13
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
嘉定校区
6
10
1
 
14
电子商务
青浦校区
9
5
1
 
15
国际商务(跨境贸易)
青浦校区
7
4
 
 
16
会计(助理会计师)
青浦校区
17
9
1
 
17
会计(管理会计)
青浦校区
9
4
 
 
18
会展策划与管理   
青浦校区
6
2
 
 
19
商务英语
青浦校区
3
3
 
 
20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
青浦校区
4
6
1
 
21
旅游管理
青浦校区
4
8
 
 
22
酒店管理
青浦校区
3
8
 
 
23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
嘉定校区
25
5
 
 
24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诺浩特色班)
嘉定校区
10
30
 
 
25
商务日语
青浦校区
10
30
 
 
26
餐饮管理
青浦校区
18
117
4
1
27
首饰设计与工艺(艺术类)
嘉定校区
3
8
 
 
28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类)
嘉定校区
4
10
1
 
29
室内艺术设计(艺术类)
嘉定校区
3
9
1
 
3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
嘉定校区
4
10
 
 
31
艺术设计(少儿艺术)(艺术类)
嘉定校区
5
25
 
 
合计
 
 
230
413
15
2
 
注:1、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餐饮管理、商务日语、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诺浩特色班)、艺术设计(少儿艺术)(艺术类)专业为单列招生计划专业,报考我院以上专业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2、退役士兵招生计划,考试单独组织、录取标准单列。
    3、嘉定校区就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
           青浦校区就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
        4、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报考应用英语专业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考试科目
考生类别
科类
考试科目
分值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非艺术类
职业适应性测试(单列招生专业需另加专业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专业面试100分
艺术类
素描、色彩或专业面试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非艺术类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
入学测试150分;素质技能测试1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专业面试100分
艺术类
入学测试、素描、色彩或专业面试
    (二)录取规则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为信息科技、地理、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每门科目折算成绩为: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
(1)非艺术类非单列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非艺术类单列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成绩*2.4,(满分为10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未录取的考生根据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1000分),与其它非艺术类非单列专业考生进行排序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非单列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0.5+(素描成绩+色彩成绩)*1.5,(满分为6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色彩、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艺术类单列招生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0.5+(素描成绩+专业面试成绩)*1.5,(满分为6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素描、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三校生、历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1)非艺术类非单列招生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非艺术类单列招生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1.5,(满分为3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入学测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非单列招生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1.5,(满分为4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色彩、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艺术类单列招生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专业面试成绩)*1.5,(满分为45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面试成绩、素描、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退役士兵的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四) 以下考生可免当年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笔试,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即可录取(免笔试录取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
1.高中阶段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3.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含)以上者。
4. 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三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5.获得两张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其中一张证书对口者。
6.获得上海市奖学金一等奖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并获得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校级三好学生确认时需提供学校“三好学生”名册)
7. 获得上海市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8. 上海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9.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
10.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和实施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三级合格证书(证书原件),且第一专业填报英语专业者。
11.高中阶段参加志愿者服务(公益劳动)获得区级(含)以上表彰者。
12.高中阶段参加国防、民防相关项目获得区级(含)以上奖项者。
13.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科技活动、创造发明项目获区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专利者。
14.高中阶段研究性课程项目成果获得区级(含)以上奖励者。
15.高中阶段参加过市级青少年科学研究院组织的研究项目并取得优秀小研究员称号者。
16.高中阶段获得区级学科竞赛(作文竞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17.高中阶段获得区级创新大赛个人三等奖(含)以上者。
18.获得乐器业余类考级最高级别者,且第一专业填报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或艺术设计(少儿艺术)者。
19.获得英语中级口译证书,且第一专业填报英语专业者。
20.高中生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地理、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成绩均合格者。
注:申请免试者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学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跨境贸易)、会计(助理会计师)、会展策划与管理、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11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评估)、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商务日语、商务英语
艺术类:首饰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少儿艺术)
13000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诺浩特色班)
14000
艺术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
15000
数控技术(AHK项目班)、会计(管理会计)
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6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餐饮管理
20000
(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1700-2000元/学年(4-5人/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证书种类
十二、联系电话
021-59587531、021-60675958-1024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0675958-1010
十四、网址
http://www.sicp.sh.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设“品学兼优综合奖”,有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
港澳知名人士及爱国侨胞唐翔千先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黄浦分会慈善资助奖学金。
上述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报名与考试
1、2017年3月1日10:00至3月3日16: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url]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url])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统一入学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考(素描、色彩、专业面试)测试时间为2017年 3 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二)现场确认及须提供证书种类与名称
网上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17- 18日每天8:30-15:00(免试同学确认时间:2017年3月16日8:30-15: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须提供学籍所在中职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应届高中生须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评优证书等(见本章程,全部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一寸近照3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院嘉定校区(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办理报名确认、免笔试申请及证书提交手续(申请免笔试证书提交最后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6日15:00,加分证明提交最后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8日15:00)。
(三)退役士兵报名办法考试及录取
2017年3月17- 18日每天8:30-15:00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若干等,直接到我院嘉定校区(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
(四)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详见2017年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