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达尔文路188号 (各年级及各专业均在该地址就读)

三、招生层次

□本科■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9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序号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类别

01

影视编导

高职(专科)

3

3

艺术类

02

动漫设计

高职(专科)

3

2

艺术类

03

歌舞表演

高职(专科)

3

1

艺术类

04

新闻采编与制作

高职(专科)

3

2

普通类

总计

     

8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1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9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网上咨询

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9:00-15:00,市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东方网”接受网上咨询。


(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

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9:00-22:00,18日(星期四)9:00-12: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3:00-15:00,考生带个人证件,来我院进行考生信息确认。

2019年4月22日(周一)-23日(周二),考生通过报名网站付费。


(三)考试时间

1、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1日(星期六)

9:00—11:30语文,14:00—15:40数学;

5月12日(星期日)

9:00—10:40外语

地点

2、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5月12日(星期日)  14:00开始

地点:浦东新区达尔文路188号

各招生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参照下表。

序号

专业

层次

01

影视编导

技能1:笔试:影视作品分析。

技能2:面试。

02

动漫设计

技能1:素描(石膏像照片)。

技能2:面试。

03

歌舞表演

技能1:声乐演唱和才艺表演(台词或舞蹈)。

技能2:视唱练耳。

04

新闻采编与制作

技能1:笔试:新闻评论撰写。

技能2:面试。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上,对照艺术对口大类,按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合成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考生合成分 = 统一文化成绩 +职业技能成绩。

(四)同分规则:合成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成绩(技能1+技能2)、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再同分,则依次比较技能1、技能2、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调录到对口的艺术大类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六)非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报考专业大类对口的前提下,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普通类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19800元/年;

2、艺术类专业:动漫设计,23800元/年。

3、艺术类专业:影视编导、歌舞表演,26800元/年。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36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50271101转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filmart.com

招生处(办)官网: www.shfilmart.com

咨询电话:50273668  50392087

十七、其他须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委公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