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奉贤校区地址:南亭公路 2080 号;杨浦校区地址:军工路 2360 号;国科路校区地址: 国科路 75 号;数字建造学院、市政与生 态工程学院、城市运营管理学院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建筑与环 境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应用学院、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食品与 旅游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就读校区如有调 整以学校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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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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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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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 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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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本校三校生招生计划为 150 名,具体专业和计划见附件 1。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健康管理 (医学美容) 专业色盲、色弱 不招, 口吃、弱视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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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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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 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 10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本校 2023 年三校 生考试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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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 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 |
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地点:详见准考证) 时间:2023 年 5 月 13 日 (星期六) 9:00 — 11:30 语文 14:00 — 15:40 数学 2023 年 5 月 14 日 (星期日) 9:00 —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地点:军工路 2360 号) 时间:2023 年 5 月 7 日 (星期日)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将于 2023年4 月24 日在本校官网(招 生信息网) 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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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满分 200 分。 二、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中职组常规赛项 (团体或个人) 三等奖 (含) 以上证书,或上 海市“星光计划”中职组项目三等奖 (含) 以上证书,报考相关 专业可申请免考职业技能测试,相关成绩以满分计入,具体赛项 及对应专业请关注本校官网 (招生信息网) 和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在市教委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上,按文化课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的总分 (含市教委规 定的加分) ,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情况下,普通类专业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综合能力 测试、信息技术基础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艺术类专业依次 比较外语、素描、数学、语文、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优先录取成 绩高者。 四、本校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考生须有统一文化课考试 (语、数、外) 和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类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
信息技术基础;艺术类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素描) 共 5 科的成 绩。考生综合能力测试和信息技术基础单科成绩不低于 40 分, 素描成绩不低于 60 分,方具备录取资格。 五、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三 门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外 语、数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六、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具有本校素描测试成绩的考生。 七、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可将其 随机调剂至本校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 档。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 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3 号) 要求,凡在 世 界 技 能 组 织 主 办 的 “ 世 界 技 能 大 赛 (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 考报名条件的三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 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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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 费 标 准 |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沪价行 (2000) 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 1200 元 (沪价费 (2003) 56 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本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本 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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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本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401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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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ucc.edu.cn 招生信息网:www.succ.edu.cn/zsxx/ 微信公众号:城建招生 咨询电话:021-56605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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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1、考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须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 |
进行网上缴费。 2、请所有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须于 4 月 27 日 12:00 起,登录本校官网 (www.succ.edu.cn) 下载职业技能测试准考 证。 3、符合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 4 月 25 日携带本人 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本校杨浦校区 (军工路 2360 号) 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本校官网 (招生信息网) 和微信公众号公告。 4、因特殊情况,本章程如有更改,以本校官网最新公布为准。 5、本章程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附件 1: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3 年“三校生”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职业技能 测试科目 |
备注 |
01 |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 9 |
综合能力测试、 信息技术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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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建设工程管理 | 9 | ||
03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9 | ||
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9 | ||
05 | 园林工程技术 | 9 | ||
06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9 | ||
07 | 智能控制技术 | 8 | ||
08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20 | ||
09 | 健康管理 (医学美容) | 20 | ||
10 | 现代物流管理 | 8 | ||
11 | 艺术设计 | 20 | 综合能力测试、 素描 |
艺术类 |
12 | 环境艺术设计 | 20 | ||
合 计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