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360 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本 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 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办公室) 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 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 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2023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 业 名 称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公共关系学 本科 四年 30
  电气自动化技术 高职(专科) 三年  
10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高职(专科) 三年 10
应用韩语 高职(专科) 三年 10
  应用英语 (涉外商务) 高职(专科) 三年 10
  国际商务 高职(专科) 三年  
1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高职(专科) 三年 10
  现代物流管理 (中美合作) 高职(专科) 三年 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中美合 作) 高职(专科) 三年 10
合计 110    
上述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其中中美合作专业根据学 校 的 专 业 教 学 计 划 , 学 生 须 达 到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Readiness Test(中学后教育准备测试)语言 测试水平或者完成 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学 术英语)四级的相关课程,方可继续专业课程的学习。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除应用英语专业的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外,其他专 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应用韩语专业教 学语种为韩语外,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10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 生。
志 愿 填报 时 间 :4 月 17 日 9:00-22:00 ,4 月 18 日 9:00-16:00 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报名和填 报志愿。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 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 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 时间为准)
(二) 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时间:5 月 20 日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浦东新区金海路 2360 号
(3)职业技能测试科目: (1)综合能力测试、 (2)英语能 力测试 (听力、阅读、翻译、写作)
(4)职业技能测试形式:笔试
  (5)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取消进入后续录取阶 段的资格。
(三)保送录取资格申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保 送的通知》 (教学厅〔2020〕3 号),针对中等职业教育 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 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 家代表队选手,且获奖的奖项与我校的相关专业相符, 可提出保送录取资格的申请 (含高职专业和本科专业)。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申请本科专 业保送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免于统一文化考试和职业技 能测试的笔试考核,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笔试考 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录取;申请高职专业保送录取资格 的考生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的笔试考核,须参加学校的 综合考核面试,面试合格者予以录取。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组成,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 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 2023 年全市统一划定的三 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招生层次不同要求录 取。其中:(1) 本科:对于职业技能测试二门总成绩达 到 100 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保送 录取数的差额数,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 高职: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保送录取数的差额数, 依据总分从高到低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 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三)同分规则:本科与高职录取均按职业技能测试总成 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四)调剂规则:对总分排序进入我校招生计划差额数内 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 生将参考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作调剂录取。 不愿意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五)其他规则:按先本科,后高职录取程序。对同时填
  报本科志愿和高职志愿而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与单报 高职的考生等同,所填报的高职志愿视为第一志愿。
(六)本校仅招收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普通本科专业 5000 元/年;普通高职专业 7500 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业 22500 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沪教委财 (2000) 第 27 号]、[沪 价费 (2003) 第 56 号]、[沪财预 (2003) 第 93 号]、[沪 价费 (2015) 10 号]、 [沪发改规范 (2018) 2 号];如 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4 人间:1200 元/年;6 人间:1050 元/年。收费依据 [沪 价费(2003)56 号]、 [沪财预(2003)93 号]、 [沪教委财
(2012)118 号] 。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 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 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5021781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七、其他须知
(1) 文化准考证下载:可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的相关网站信息进行下载。
(2) 技能准考证下载:技能考试前 3 日内,考生可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办官网下载本人准考证 (具体下 载方式详见招生信息网的公告)。
(3)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 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