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临港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 300 号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 690 号     机械类 (汽车类) 专业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电机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本科/ 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机学院招生办 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 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机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 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我校三校生共计划招生 20 人,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专业说明
 
机械类 (汽车类)
 
本科
 
4 年
 
10 人
含以下专业:
车辆工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专科 3 年 10 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10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 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报考条件和办法: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 工作实施办法》 (沪教考院高招〔2023〕6 号)执行。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 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 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 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测试办法
( 一) 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执行。
5 月 13 日 (星期六)
 
5 月 14 日 (星期 日)
9:00— 11:30 14:00— 15:40 9:00— 10:40 语文
数学
外语
(二) 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5 月 21 日 (星期 日)
测试地点:临港校区 (浦东新区水华路 300 号)
测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 (笔试) 、机械基础 (笔试)
 
 
 
 
 
 
 
 
十二、录取规则
( 一) 我校仅招收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 考生应具有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五门有效成 绩。
(三)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 (满分 500 分) =统一文化 考试成绩 (满分 3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满分 200 分) 。
( 四) 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上,根据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五) 同分规则:依次比较统一文化考试总分成绩、数 学成绩、语文成绩。
(六)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 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
3 号) 要求的考生可申请保送我校相应本专科专业。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 5000 元;
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
收费依据:[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 则按新政策执行) 。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
收费依据:[沪教委财 (2012) 118 号] 、[沪财预 (2003)
93 号] 、  [沪价费 (2003) 56 号] 。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 秀学生博学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和笃行奖学金,大学生

  自强之星及相关企业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我校承诺: 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2314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dju.edu.cn
招生官网:zhaosheng.sdju.edu.cn
咨询电话:021-38223045
十七、其他须知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