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奉贤区瓦洪公路 3098 号;普陀校区:普陀区新村路 435 号;金山校区:金山区学府路 1300 号。具体各专业就读校区
详见招生简章。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专 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任由承担招生第 一责任的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指导下领导 学校招生工作开展、行使主要决定权,组长由承担招生主要责任 的分管校长担任;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教务处分管领导作为招生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
常工作;纪检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共招生 150 人,所有专业招收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出于就 业考虑,建议女生不要报考消防救援技术。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
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学制 备注  
应用电子技术 10 3 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3 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 3 年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10 3 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3 年  
数控技术 10 3 年  
大数据与会计 10 3 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10 3 年 中外合作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10 3 年  
密码技术应用 10 3 年  
消防救援技术 20 3 年 需面试
数字媒体技术 20 3 年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0 3 年 艺术类
合计 150    

 
  报考我校消防救援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
试,面试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报考资格,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得
报考该专业。具体面试报名方式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10 号) 关于三校生
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 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
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 一) 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3 日 09:00-11:30 语文、14:00-15:40 数学
5 月 14 日 09:00-10:40 外语
(二) 职业技能测试
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 考试 ( 一般专业考试科目为应用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艺术 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 。
考试日期:5 月 7 日
考试时间:
09:00-10:30 应用文写作、11:0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 09:00-11:00 色彩、12:00-14:00 素描
考试地点:见技能考准考证。
(三) 职业技能测试免考条件                              1.具有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考职业技能测试两门科目, 以 200 分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和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2) 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奖项获得者 (不包含单项奖) 。
(3)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 (上海赛区) 铜奖及以上获得者。                                        2.具体申请办法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
 
十二、录取规则
( 一)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 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3 号) 文件规定,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且符合本市高考

 
  报名条件的三校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
(二) 录取规则                                           1.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缺考不得录取。                                       2.在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院校志愿录 取时,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五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 3.调剂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 随机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根据三门文化 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 语文、外语的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一般专业 75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中德合作专业 12000 元/学年(沪价费[2004]38 号)
艺术类专业 100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1200 元/学年(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 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助学金。我校承
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13276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tiei.edu.cn
招生处 (办) 官网:http://zsw.stiei.edu.cn
咨询电话:021-64038240
 
十七、其他须知
( 一) 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将在成绩公布后于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二) 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详见 2023 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 学院三校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