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 280 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 的院校名称及证书
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 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
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 业 类 别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招生计划
 
一 般 专 业 01 现代通信技术 4
02 安全防范技术 (集成技术与产品制造) 5
03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
04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
05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06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0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
08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6
09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
12 工业机器人技术 4
13 智能控制技术 4
1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6
15 跨境电子商务 4
    16 大数据与会计 4  
17 电子商务 4
18 现代物流管理 3
19 旅游管理 4
20 应用英语 4
21 应用日语 3
22 社会工作 5
艺 术 类 2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7
24 艺术设计 (环境与展示设计) 7
合计 100
无男女比例限制;一般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艺术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应用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应用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 业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应用日语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和日语外,其它专业
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 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10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
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
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 一) 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3 日 (星期六):    9:00 — 11:30 语文;14:00 — 15:40 数学
5 月 14 日 (星期 日) :    9:00 — 10:40 外语
(二) 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日 期 考生类 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 址  
 
 
 
5 月 7(周 日)
 
一般专 业
12:30-14:00 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 (满 分 100 分)  
 
上海市 嘉定区 金沙路 280 号
14:30-16:00 应用文写作 (满分 100 分)
 
艺术类
12:30-14:30 素 描 (满分 100 分)
14:50-16:50 色 彩 (满分 100 分)
 
 
 
 
 
 
 
 
 
 
 
 
 
 
 
 
 
 
 
十二、录取规则
( 一)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 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 在上海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 录取总分 (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 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 职业技能测试免考政策:
凡中等职业学校阶段获得以下奖项获得者,可免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 本次报考我校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最高分计入录取总分。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全国技能大赛上 海市选拔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3.本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 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4.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 (上 海赛区) 铜奖及以上奖项。
( 四) 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考试成绩+职 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 (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 ,从高到低排序,再根据专业 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五) 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考试成绩的 总分 (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 ,从高到低排序,再根据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六) 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 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七) 同分规则: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八)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 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 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 能大赛 (Wor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 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 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 7500 元/学年,艺术类专业 10000 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
 
1200 元/学年 (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 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南翔小笼” 资助育人企业奖学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
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999003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cst.edu.cn
招生办官网:www.scst.edu.cn/ygzs
咨询电话:021-69990068/69990015
 
 
 
 
 
 
 
 
十七、其他须知
( 一)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免职业技能测试政策的考生,须于 4 月 19-20 日 向我校提交申请 (具体提交时间和要求届时详见学校“阳光招生” 网站公布的信息) ,经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 (4 月 28 日公示) ,可免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以录取规则中的规定计入录取总分。
(二) 打印准考证: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职业技能测试前 3 日内登 录我校“阳光招生”网站 (www.scst.edu.cn/ygzs/) ,在网页左下方“准考证 打印”栏目中下载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三) 2023 年三校生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 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 四) 本章程由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