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松江区中山二路 658 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学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学 校 名 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 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 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 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我校三校生共计招生 100 人,各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园艺技术 高职 3 年 12 人
园林技术 高职 3 年 10 人
宠物医疗技术 高职 3 年 10 人
药品生物技术 高职 3 年 15 人
旅游管理 高职 3 年 16 人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高职 3 年 15 人
设施农业与装备 高职 3 年 12 人
软件技术 高职 3 年 10 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言类别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 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0 号) 关于三校生报名 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 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 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园艺技术、园林技术、宠物医疗技术、药品生物技术专业色盲色 弱不宜。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3 日 (星期六) 9:00 — 11:30 语文  14:00 — 15:40 数学
5 月 14 日 (星期 日) 9:00 — 10:40 外语 地点:详见文化课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
科目:应用文写作 计算机基础
时间:5 月 14 日下午 (星期日)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松江区中山二路 658 号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内)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凡职业技能测试缺考不予以录取。
二、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 录取时,先按专业志愿,再根据统一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按统一文化成绩 总分高低排列;再同分则依次按照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的考 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 调剂的则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予以退档。
三、非第一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录 取。同分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 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 要求,凡在世界 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Wor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 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农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2500 元 (沪教委财〔2011〕11 号)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 (沪价行〔2000〕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高于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 时,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7226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afc.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xx.shafc.edu.cn/
咨询电话:021-57811385、67722699
 
十七、其他须知
1.2023 年三校生录取的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 体检,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本章程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