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金山区龙胜路 1097 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专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 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 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 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我校三校生共计招生 50 人,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机电一体化技术 高职 三年 10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高职 三年 5
应用化工技术 高职 三年 10
分析检验技术 高职 三年 6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高职 三年 6
现代物流管理 高职 三年 5
消防救援技术 高职 三年 4
工业互联网应用 高职 三年 4
消防救援技术专业女生不宜报考,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消防救援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在本校进行面试、体测,具体见学 校官网招生专栏信息。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 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 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
  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0 号) 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 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 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 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地点:详见准考证)
5 月 13 日 (星期六) 9:00— 11:30 语文 14:00— 15:40 数学
5 月 14 日 (星期 日) 9:00— 10:40 外语
二、消防救援技术专业面试体测时间 (地点:金山区学府路
52 号南校区)
4 月 16 日 (星期 日) 9:00
三、职业技能测试 (地点:金山区龙胜路 1097 号)
5 月 7 日 (星期 日) 9:00— 10:00 信息技术基础 10:30— 11:30 综合能力测试
说明: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大纲可从学校官网招生就业 栏下载。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 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 满分 200 分。
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
2、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与职 业技能测试五门总分,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 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数 学、外语、语文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科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 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3、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 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按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 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数学、外语、
 
  语文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科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 优录取。
4、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 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对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考生予以保送入学
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 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3 号) 规定的保送资格,可向我校提出保送 申请,我校将对申请保送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保送资 格审核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综合考核,并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 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经学校官网招生专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 录取手续。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如有政策变 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学生每学年 800 元。(沪教委财[1998]21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 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 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承诺: 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158333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spa.jsedu.sh.cn/
招生就业办官网:https://spa.jsedu.sh.cn/
咨询电话:021-31583338、31153529、31153569、31153570
 
 
 
十七、其他须知
一、考生须按市教委有关规定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完志 愿后,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纳报名及考试费,否则将不具备 三校生招生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于 4 月 26 日-5 月 6 日到 本校官网下载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详见学校官网招生就业栏
  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本章程由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