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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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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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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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校院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下盐路2888号。广告设计与制作、展示艺术设计2个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浦东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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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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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高职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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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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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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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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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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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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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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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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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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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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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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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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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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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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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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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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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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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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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测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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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 — 11:30 语文
下午2:00 — 3:40 数学
5月13日(星期日) 上午9:00 —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5月6日(星期日) 上午9:00 — 11:30 色彩
下午1:00 — 3:30 素描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说明:色彩、素描2门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大纲可从学校官网招生专栏(网址:www.scp.edu.cn/page/ListPage.asp?mid=173)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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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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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计划尚有余额,则依次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依次比较单科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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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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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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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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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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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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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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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25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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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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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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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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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5699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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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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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官网:www.scp.edu.cn
学校官网招生专栏:www.scp.edu.cn/page/ListPage.asp?mid=173
咨询电话:021-68159612、021-5699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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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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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报名参加2018年6月本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考试招生或参加2018年3月本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次考试招生。
2.网上志愿填报按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18年4月22日(星期日)9:00~15:00,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须到宝山区呼兰路883号现场确认网上志愿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并领取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考生现场确认网上志愿信息时须携带:①网报流水号;②本人身份证;③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④报名、考试费;⑤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中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另须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3.本章程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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