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成绩经市教委审定,现公布如下:

1. 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143分(三门科目均无缺考),同时其中任何一门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30分[若单科成绩中有一门在90分以上(含90分),则不受单科成绩不达线限制]。

2. 艺术类专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非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100分(三门科目均无缺考),单科成绩不限。

招生院校将贯彻“德、智、体、能多方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3+2”五科总分成绩(五科均无缺考)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两科专业技能课考试成绩可作为其他院校录取时参考)。如学校自定录取标准的,以考生填报志愿前,学校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定为准。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高校最终的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