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总体控制在3500人以内。具体名额根据招生院校申报情况,由市教委统筹下达。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考对象
1.本市普通高校2019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9届专科(含高职)上海生源毕业生。其中,包括2019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2.符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文件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被外地高校录取的专科(含高职)上海生源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享受2019届应届生待遇报考。
3.两类退役士兵考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并于2018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9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作为个案向市教委报批)。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要求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2.各招生院校原则上应要求考生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对没有证书的考生应组织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相关要求须在各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
3.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1、2项所列证书限制。
4.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由市教委统筹安排。所有免试入学的退役士兵考生由原学籍所在高校招生办于5月4日前填报《上海市普通高校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样式见附件1)报市教委确认。
(三)报名方法
1.4月9日14:00至11日16:00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4月23日9:00—16:00进行考生确认工作,考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报考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到所报考的招生院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招生院校在接受考生确认时须核收考生的毕业证明原件。
三、考试安排和录取办法
(一)考试安排
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11日(星期六),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针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单独考试,各招生院校应参照2018年成人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为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命题,与其他考生做到“同时考不同卷”。
(二)录取办法
各招生院校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生章程的制定
各招生院校按规定时间向市教委书面报送院校2019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及核准备案表(招生章程及核准备案表的基本格式见附件3、4)。市教委对招生章程进行核定、备案。经市教委备案后,由各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本校“专升本”招生章程,市教委同时通过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经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各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专升本”新生录取名单和报到入学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数据报送市教委,统一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根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录取,未按招生章程招收的“专升本”新生不予学籍电子注册。未经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考生,其本科学历证书不予电子注册。
六、各招生院校应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进行。
七、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新生学费标准,按照本市高校当年度同年级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附件:1. 上海市普通高校学生退役后“专升本”确认表
2.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报考资格证明(样张)
3.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4.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5. 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
日程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9年4月3日
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