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华东政法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专升本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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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华东政法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1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为: |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法学 | 本科 | 2年 | 12人 | |||
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0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专升本”。无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考试大纲参照上海市高校计算机一级考试,操作系统为Windows7。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测试办法 |
(一)网上报名及审核 考生须于4月14日(9:00-21:00)、4月15日(9:00-12: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 · 网上缴费 · 报考费通过网上平台统一进行缴纳,缴费日期为4月26日-2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未完成专升本报名流程,不予参加考试;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2021年专升本报名确认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考生无需现场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6日在报名系统完成准考证打印。 (四)考场安排 考生可于5月7日开始登陆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zsb.ecupl.edu.cn)查看考场安排。 (五)笔试时间 法律基础 2021年5月9日9:00-11:00 (六)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法律基础(分值150分) 参考书目:《法学概论(第十三版)》,吴祖谋 李双元主编,法律出版社(相关法律条文如有变动的,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七)面试内容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分值150分,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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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0%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面试资格线;最终将按照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依次进行比较。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6500元/人/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报名考务费标准 |
报考费通过网上平台统一进行缴纳,具体标准为: 无需参加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40元; 需参加校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6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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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21-57090496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ecupl.edu.cn 招生办官网: zsb.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5709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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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赴考途中及考试过程中,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距离,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我校防疫工作要求。 学校招收的应届专科(含高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查验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