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建桥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 1111 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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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 历证书的学 校名称及证 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建桥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专科起点升 本科毕业证书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 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 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 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1、退役士兵招生计划为 65 人,下表所列专业均可报考,部 分专业专业对口要求。 2、应届毕业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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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层次 | 学制 | 应届毕业生 招生计划 | ||
传播学 | 本科 | 2 年 | 60 | ||
广告学 | 本科 | 2 年 | 41 | ||
新闻学 | 本科 | 2 年 | 50 | ||
工商管理 | 本科 | 2 年 | 260 | ||
工商管理 (奢侈品管理) | 本科 | 2 年 | 30 | ||
物流管理 | 本科 | 2 年 | 6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本科 | 2 年 | 120 | ||
会计学 | 本科 | 2 年 | 120 | ||
电子商务 | 本科 | 2 年 | 50 | ||
旅游管理 | 本科 | 2 年 | 50 | ||
金融工程 | 本科 | 2 年 | 40 | ||
工程管理 | 本科 | 2 年 | 40 | ||
软件工程 | 本科 | 2 年 | 8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2 年 | 80 |
数字媒体技术 | 本科 | 2 年 | 59 | ||||||||||||||||
网络工程 | 本科 | 2 年 | 35 | ||||||||||||||||
物联网工程 | 本科 | 2 年 | 20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2 年 | 70 | ||||||||||||||||
汽车服务工程 | 本科 | 2 年 | 15 | ||||||||||||||||
英语 | 本科 | 2 年 | 230 | ||||||||||||||||
日语 | 本科 | 2 年 | 89 | ||||||||||||||||
德语 | 本科 | 2 年 | 30 | ||||||||||||||||
产品设计 (珠宝首饰设计) | 本科 | 2 年 | 18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2 年 | 32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2 年 | 32 | ||||||||||||||||
学前教育 | 本科 | 2 年 | 100 | ||||||||||||||||
护理学 | 本科 | 2 年 | 80 | ||||||||||||||||
合计 | 1891 | ||||||||||||||||||
3、高本贯通转段专业及计划:
无男女比例限制;入学后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德 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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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本市部分普通高 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5 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专升本”。对于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校将协同相 关主管部门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高本贯通转段考试仅限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汽车运用与 维修技术专业 (高本贯通)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技 术专业 (高本贯通) 以及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 术专业 (高本贯通) 具有转段资格的高职阶段三年级学生报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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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 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 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 |
执行。 | ||||||||||||||||||||||||||||||||||||||||||||||||||||||||||||||||||||||||||||||||||||
十、测试办法 |
一、“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2023 年 4 月 8 日 二、考试科目
三、退役士兵报名办法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执行。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所 |
有退役士兵一律免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适应能力分流测试 (以下简称“测试”) 。测试委托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 测试考生须于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7 日,登录“上海招 考热线”,在“考试报名”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测试 内容包括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思维逻辑四个方 面,满分 200 分,与其他考生做到“同时考不同卷”。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免笔试面试录取办法: 1、用于录取免笔试面试考生的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申请条件见其他须 知。 2、经面试录取的考生,可免笔试入学,如经过面试未取得 免笔试资格,考生须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各专业基础科目笔 试。 二、其余计划录取以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考 生整体考试情况,学校将对招生计划作出相应调整;按专业 基础科目考试成绩顺序录取,专业调剂仅在相同考试科目的 专业内进行。同分时,录取英语四级成绩高者 (艺术类考生 无英语四级者视为零分) 。日语、德语专业录取同分时,优 先录取日语、德语能力考试等级高者,同级别录取成绩高者。 三、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全国 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在学校组织计算机考试成 绩合格的前提下,面试成绩及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成绩方能生 效。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可以不用参加我 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 四、专业对口要求:产品设计 (珠宝首饰设计)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护理学、德语、金融工程、工程 管理专业只招收专业对口的高职 (专科) 考生;填报以上专 业时须按我校公布的专业大类对口要求,详情见学校招生网 公布的《2023 年上海建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 五、高本贯通考生只能填报对应贯通的专业。 六、外语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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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 报考专业类别 | 外语能力要求 | ||
非艺术类专业考生 |
①任意专业 (部分专业 有专业对口要求) | 大学英语四级≥425 | ||
②日语 |
日语能力考试三级 ( N3) 、stbj 考试 3 级或jtest 考试 D 级证书以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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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考生 | ①艺术类专业 | 大学英语四级≥380 | ||
②任意非艺术类专业 | 大学英语四级≥425 |
(部分专业有专业对口 要求) | |||||
③日语 |
日语能力考试三级 ( N3) 、stbj 考试 3 级或jtest 考试 D 级证书以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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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德语专业考生 | 德语 |
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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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日语、应用日语、 旅游日语专业考生 | 日语 | ||||
七、考生根据我校招生章程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填报一旦完 成不可修改。 八、退役士兵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参加统一考试。考生应按 照我校招生网公布的《2023 年上海建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 业对照表》填报专业志愿信息。所有投档到我校且符合专业 对口要求的退役士兵考生均按一志愿专业录取,不符合专业 对口要求的考生由学校调剂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视具 体情况对招生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九、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 市教委文件规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 校相应本科专业。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 学厅〔2020〕3 号文件) 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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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 准 |
学费标准 |
汽车服务工程、 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30000 元/年 (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 (收费标准由民 办院校自主确定); 产品设计 (珠宝首饰设计)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39800 元/年 (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 (收费标准由民 办院校自主确定)。 其它专业 32000 元/年 (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 (收费 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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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 准 |
一般校舍 4800 元/年 (沪教委民 ﹝ 2015 ﹞ 4 号文件) (收费 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智能楼宇校舍 7800 元/年(沪教委民 ﹝ 2015 ﹞ 4 号文件) (收 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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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考 务 费 标 准 |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 (沪价费〔2002〕8 号) 、 沪财预〔2002〕8 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 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 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 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 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 话 |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 (办) 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报名办法:3 月 14 日9:00-21:00 和 3 月 15 日9:00-12:00 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www.shmeea.edu.cn) 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确认、申请面试及准考证打印要求详 见我校招生网。 二、免笔试面试录取申请条件: 1、凡高职 (专科) 在读期间,符合以下任意一个项目的考 生可获得面试资格: (1) 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 (含提名奖) 、优秀共产 党员、优秀学生 (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 (团干部) 、进博 会优秀志愿者、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2) 国家奖学金 (不含国家励志奖) 或上海市级奖学金获 得者; (3)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金 奖获得者; (4)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 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海赛区金奖获得者; (5)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者;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赛阶段获奖者 (中华 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 ; (7)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阶段获奖者 (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主办) ; (8) 连续参加两届进博会志愿者工作 (证书落款以商务部 部长和上海市市长签名为准) ; (9) 上海建桥学院雷锋金质奖章获得者。 2、在高职 (专科) 在读期间,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两个项目 的考生可获得面试资格: (1)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学生干部) 荣誉称号的获 |
得者; (2) 校级学年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学期综合奖 学金一等奖以上获得者 (不含企业奖学金) ; (3) 高职 (专科期间) 就读非英语专业且 CET-6 合格 (425 分及以上) ,或商务英语专业且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的考 生;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2 年支持举办学科竞赛活动名 单》 (沪教委高[2022]19 号) 中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得 一等奖 (金奖) 或二等奖 (银奖) 者; (5) “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中 国大学生创意节中获一等奖者; (6)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0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 行榜”中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中,国赛 (总决赛) 阶段获奖者;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NECCS 国赛 (总决赛) 阶段获奖者; (7)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 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海赛区银奖获得者; (8) 进博会志愿者 (证书落款以商务部部长和上海市市长 签名为准) ; (9) 上海建桥学院雷锋奖章获得者; (10) 上海市及以上大学生一类体育比赛团体项目前六名、 单人项目前三名、多人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说明:①一类 体育比赛指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 会“ 、 ”上海市体育局“ 、 ”上海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 ” 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织委员会”五个单位之一为主 办单位的体育比赛②团体项目指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多人参 加,无单项奖且奖项名次唯一的竞赛项目,仅限篮球、足球; 多人项目指比赛由双人、4 人接力、4 人团体等 2 人及以上 参加的比赛分项目,仅限击剑、体育舞蹈、径赛、乒乓球、 网球、武术;单人项目仅限击剑、体育舞蹈、田径、乒乓球、 网球、武术、拳击、跆拳道③参加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获团 体一、二、三等奖项等同多人项目第一、二、三名。) 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 3 月 26 日 9:00-22:00 至 3 月 27 日 9:00-15:00 进行考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可 参加考试。 四、学前教育、护理学专业在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后,可对符 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授予学士学位。 五、新生注册、复查: 所有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凭我校《预录取通知书》 |
和普通高校专科 (高职) 毕业证书换取我校《正式录取通知 书》后报到入学注册。尚未取得普通高校专科 (高职) 毕业 证书则《预录取通知书》 自动失效。 考生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不符 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要求的予以退学;对没有取得专科 (高职) 毕业证书、所持 有关证书、成绩造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招生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