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516 号;徐汇校区 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 1195 号。专升本相关专 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专科 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专升本招 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专升本招生工 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专升 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 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专升本 招生工作监督检查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我校“专升本”招生总计划为 170 人,其中退 役士兵计划 65 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如下。
招生
大组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退役士兵
计划数
 
 
 
1
动画  
 
本科
 
 
2 年
16  
 
 
-
视觉传达设计 10
环境设计 3
产品设计 10
2 包装工程 本科 2 年 42 -
 
 
3
广告学  
 
本科
 
 
2 年
5 25
传播学 7 25
编辑出版学 12 15
无男女比例限制,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八、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本市部分普

 
  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 〔2023〕5 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
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专升本”。
( 一) 报名条件
1.考生所学专科 (高职) 专业须在系统填报专业范围 内。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2023 年专升本专业 参考范围。
2.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 425 分及以上。艺 术类 (第 1 招生大组) 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达 315 分及以上。                              3.考生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凡未获得相应计算机等级 考试证书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并取 得合格成绩。
4.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 1、2、3 项条件限制。
(二) 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缴费办法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 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测试办法
( 一) 2023 年“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 2023 年 4 月 8 日 (星期六)。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我 校组织的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我校组织的各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如下,各科目满分均 为 100 分。
招生大组 专业 考试科目  
 
 
1
动画  
1.素描            2.平面设计印刷知识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2 包装工程 1.印刷综合
2 高等数学
 
3
广告学 1.出版综合
2.英语
传播学
编辑出版学
(二) 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 神,所有退役士兵考生一律免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 上海市统一组织的适应能力分流测试 (以下简称“测 试”)。测试委托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测试地点为上 海杉达学院,详见准考证。测试考生须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在“考试报名”栏 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测试内容包括军事常识、时 事政治、文学常识、思维逻辑四个方面,满分 200 分, 与其他考生做到“同时考不同卷”。具体按上海市教委 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 一) 退役士兵录取规则                      1.退役士兵考生由上海市依据相关文件精神予以投 档。
2.对进档的退役士兵考生,我校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 低,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服役期间,荣立 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加 10 分。
同分时,依次比较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 绩。                                          3.对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 其他考生录取规则

 
  1.凡考试单科成绩在 50 分及以上者,以合成总分为录 取依据,合成总分计算原则如下。
第 1 大组:合成总分= (科目 1 成绩×60%+科目 2 成绩 ×40%)×2。
第 2、3 大组:合成总分= (科目 1 成绩×50%+科目 2 成绩×50%)×2。
2.在同一招生大组内,单科成绩符合要求的,按照招 生计划,根据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同分规则:按考试科目 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高低 顺次决定排序。
4.考生限报 1 个专业,并自愿选择是否服从所属招生 大组中的专业调剂。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在所属大组内 进行调剂,非同一招生大组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5.当某一大组的合格生源数不足时,我校有权决定是 否将该组余额计划调至其它大组。
 
 
 
 
十二、收费 标准
 
学  费  标  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5000 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沪价行〔2000〕第 120 号、沪教委财〔2000〕
27 号)。
住 宿 费 标 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 (沪教委财〔2012〕 118 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 (沪价费〔2002〕8 号、沪财预〔2002〕8 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 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 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 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 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 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 日 8:30-11:30;13:30-16: 30,双休 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须知
( 一)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均 通过该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 我校不提供住宿,所有“专升本”新生在校本 部走读,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三)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