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 ”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 100 号;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 路 100 号。新生就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专科 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 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 学校“专升本 ”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纪委 办、监督检查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专升本 ”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教学外语 语种为英语。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年制 计划(人)
01 旅游管理 2 65
02 酒店管理 2 25
03 旅游管理   (退役士兵) 2 25
04 思想政治教育 (退役士兵) 2 12
05 小学教育   (退役士兵) 2 12
06 体育教育   (退役士兵) 2 16
 
二、招生对口专业:
(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对口专业为:
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 管理、酒店管理、葡萄酒营销与服务、休闲服务与管

  理、旅游类(中外合作办学);餐饮管理、烹调工艺与 营养、营养配餐、中西面点工艺、西餐工艺、餐饮类(中 外合作办学);会展策划与管理、会展类(中外合作办 学)、
会计、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应用韩语、旅游英语、 旅游日语、应用西班牙语、 民航运输、国际商务、休 闲农业、空中乘务、媒体营销。
(二)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各专业的学生,不受对口 专业限制。
 
 
 
 
 
八、选拔对象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本市部分普 通高校招收“专升本 ”新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 〔2023〕5 号)关于“专升本 ”报名条件规定,并且符 合我校专业类别对口的考生,可报考我校“专升本 ”。
对于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协同相关主管部 门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二、报名流程:报名办法、网上确认、缴费办法及打 印准考证等事项,均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  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  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测试办法
一、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
(一)考试时间:2023 年 4 月 8 日(各科目考试时间 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计算机(笔试)考试时间:4 月 8 日(无计算机等级证 书的考生须考)。
(二)考试内容:
科目一:旅游学概论
科目二:管理学原理
(三)参考书目:
1.《旅游学》(第三版),李天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 社
2.《管理学原理》第五版 林志扬 厦门大学出版社 二、报考“退役士兵 ”专业考生
(一)考试时间:2023 年 4 月 8 日。

  (二)考试内容:需参加适应能力分流测试,具体报 名及测试办法,均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两门专业考试科目组成, 每门专业考试科目满分 150 分。
(二)单科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专业考试科目 单科成绩必须达到 90 分及以上。计算机(笔试)考试 满分 100 分,必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不计入总分。
(三)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依据总分高低,按招 生计划录取(分数优先,不分专业先后;不愿意调剂 的视为放弃另一专业)。
(四)同分规则:按英语四级、考试科目一的分值高 低顺次决定排序。
二、“退役士兵 ”专业
(一)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优先,
不分专业先后)。同分情况下,参见上海市教委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排序。
(二)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时,调剂录取到计 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十二、收费 标准
学  费  标  准 5000 元/年:沪价行[2000]120 号。
住 宿 费 标 准 500~1200 元/年: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 14 元、考试费每门 26 元:沪价费[2002]8 号、 沪财预[2002]8 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 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 ”申请入 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 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 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 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 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我校 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 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专升本 ”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 室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招办咨询电话:64322695
招生专业咨询电话:57126299
 
 
 
十六、其他须知
小语种考生若经市教委审批同意参加“专升本 ”,则 其英语四级认定为及格成绩,即 425 分(用于同分参 考)。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第 41 号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入学资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