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专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华东政法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 1575 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 555 号。专升本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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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学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华东政法大学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 科毕业证书。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 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专 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招 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4 年我校 “专升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安排为: | |||||||
考生类别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普通应届专科(含 高职)考生 | 法学 | 本科 | 2 年 | 12 人 | ||||
退役士兵考生 |
法学 | 本科 | 2 年 | 16 人 | ||||
行政管理 | 本科 | 2 年 | 33 人 | |||||
社会工作 | 本科 | 2 年 | 33 人 | |||||
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本市部分普通 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6 号) 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专 升本”。无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 通过我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考试大纲参照上海市高校计算机 一级考试,操作系统为 Windows10。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 |
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 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测试办法 |
(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9:00-21:00)、3 月 13 日 ( 9:00-12:00 ) 登 录 “ 上 海 招 考 热 线 网 站 ” (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根据市教委统一 安排,2024 年专升本报名确认采取网上审核方式,考生无需现 场确认。考生应严格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因考生 个人原因导致的报名材料上传不完整不清晰,导致审核不通 过,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退役士兵考生须对所有专升本招生院校进行排序填报,每 所院校至少填报 1 个专业志愿,缺报无法提交志愿信息。 ( 二)网上缴费 报考费通过网上平台统一进行缴纳,缴费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4 日(9:00-22:00)、3 月 25 日(9:00-15:00)。未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未完成专升本报名流程,不予参 加考试;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试 费用不予退还。 (三)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 准考证打印。 退役士兵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5 日,登录“上 海招考热线”,在“考试报名 ”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考试科目:法律基础(分值 100 分)、大学英语(分值 100 分) 时间:2024 年 4 月 6 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大学英语; 下午 13:00-15:00 法律基础; 地点:考生可于 4 月 5 日登陆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 (zsb.ecupl.edu.cn)查看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安排。 2.退役士兵考生 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所有退 |
役士兵考生一律免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适应能力分流测试 (以下简称 “测试”),测试时间 2024 年 4 月 6 日(星期六), 测试内容包括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思维逻辑四个 方面,满分 200 分。测试地点为上海杉达学院,具体安排见上 海市教委的相关通知。 (五)考试参考用书 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法学概论(第十四版)》, 吴祖谋、李双元主编,法律出版社(相关法律条文如有变动的, 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大学英语科目无参考用书,题型范围不 考查听力,考查水平大致相当大学英语四级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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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法律基础+大学英语),结合 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比较 法律基础成绩;若法律基础成绩仍相同,则再比较大学英语四 级考试成绩。 2.退役士兵考生: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 已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 愿,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 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学校认可《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 “专升本”新 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6 号)规定的加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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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 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法学专业:6500 元/人/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专业:5000 元/人/学年(沪价行〔2000〕 120 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 财预[2003]93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 |
报名考务费 标 准 |
无需参加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 为 66 元; 需参加校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 考生收费为 92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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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 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 “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 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 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 |
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 金以及 40 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 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 电话 | 我校 “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监 督电话:021-57090496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ecupl.edu.cn 招生办官网:z sb.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57090220 |
十六、其他须知 |
学校招收的 “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资料的原件进行核 验,复核通过后,方可在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学 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