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 ”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900 号 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 620 号 “专升本 ”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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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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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专 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 学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学校“专升本 ”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 学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承担“专升本 ”招生工作的监督 职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 生举报监督部门。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4 年我校“专升本 ”招生专业为:
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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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选拔对象 |
一、招生对象 1.本市普通高校 2024 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被外 |
地高校录取的 2024 届专科(含高职)上海生源毕业生。 其中,包括 2024 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2.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 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 发〔2016〕79 号)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 历的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被外地高校 录取的专科(含高职)上海生源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 核合格后 2 年内,可享受 2024 届应届生待遇报考。 3.两类退役士兵考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 ”):普 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在沪应征入伍,并 于 2023 年或 2024 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在校生(含高校 新生)在沪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普通高校 2024 届 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备报考我校“专升本 ”经济学(国际投资方向)专 业资格的专科(含高职)专业详见本章程“其他须知 ” 中所列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能报考。 2.考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 425 分及以上。 3.考生须持有全国或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证书。没有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计算机 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作为录 取的必要条件之一,不通过不予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 1-3 项所列条件限制。我校专 业对英语和数学知识有较高要求,考生应根据专科所学 专业及自身实际情况报考。 5. 曾被本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 未报到考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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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 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 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十、测试办法 |
一、报名与缴费 1.2024 年 3 月 12 日9:00-21:00 和 3 月 13 日9:00-12:00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 “ 上海招考热线 ” 网站 (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并 |
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缴费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4 日 9:00-22:00 和 3 月 25 日 9:00-15:00。 2.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具体办法及要求按上 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执行。在规定时段内未完成报名、 志愿填报及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二、考试时间 2024 年 4 月 6 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 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科目 1.符合招生对象第 1、2 项的考生(以下简称“普通专 升本考生 ”)考试科目为: 西方经济学、基础英语、高等数学。各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总分 300 分。 没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参加计算机 能力考试。 2.退役士兵考生一律免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适应能力 分流测试,测试由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考生须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5 日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 线 ”,在“考试报名 ”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测试 内容包括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思维逻辑四 个方面,满分 2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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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普通专升本考生 学校以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招生计划, 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西方经 济学、基础英语、高等数学成绩。 二、退役士兵考生 学校根据适应能力分流测试成绩,对投档至我校考生按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同分情况下依 次比较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如所报专 业已录满,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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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 标准 |
学 费 标 准 | 每生每学年 50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 |
住 宿 费 标 准 | 1200 元/学年(沪财预〔2003〕93 号,沪价费〔2003〕 56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 |
报名考试费标准 | 报名费 14 元、考试费 26 元/门。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按规定实 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 学贷款代偿。学校还设立校长奖学金,竞赛类、学业类 等奖学金以及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各学院 设立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 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 报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uib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suibe.edu.cn 咨询电话:021-67703050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以下专科(含高职)专业具备报考我校“专升本 ” 经济学(国际投资方向)专业资格: 关务与外贸服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 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港口物流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工程造价、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商务、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航空物流管理、大数 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统计与会计核算、集装箱运 输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保险实务、金融服务与 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连锁经营与管理、旅游 管理、民航运输服务、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 理、商务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证券实务、 资产评估与管理、跨境电子商务。 二、被录取的“专升本 ”新生,须凭应届“专科(高职) 毕业证书 ”原件及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凡不能提 供应届毕业证书原件或发现有其它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专升本 ”学生学制为两年,根据本校学分制学籍 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