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上海市普通高校 “专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 1111 号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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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 称 |
上海建桥学院 | |||||||||||||||||||||||||||||||||||||||||||||||||||||
证 书 种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专科起点升 类 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 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 “专 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 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1、退役士兵招生计划为 82 人,下表所列专业均可报考,部 分专业专业对口要求。 2、应届毕业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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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男女比例限制;入学后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德 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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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本市部分普通高 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6 号) 关于 “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4 年 “专升本”。对于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校将协同相关 主管部门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高本贯通转段考试仅限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汽车运用与 维修技术专业(高本贯通)、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技 术专业(高本贯通)以及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 术专业(高本贯通)具有转段资格的高职阶段三年级学生报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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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 |
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 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 |||||||||||||||||||||||||||||||||||||||||||||||||||||||||||||||||||||||||||||||||||
十、测试办法 |
一、 “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2024 年 4 月 6 日 二、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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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科目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考试地 点及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退役士兵报名办法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 “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执行。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所 有退役士兵一律免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适应能力分流测试 (以下简称 “测试”)。测试委托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测 试考生须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5 日,登录 “上海招考 热线”,在 “考试报名”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测试内 容包括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思维逻辑四个方面, 满分 200 分,与其他考生做到 “ 同时考不同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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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免笔试面试录取办法: 1、用于录取免笔试面试考生的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 50%。依 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申请条件见其他须知。 2、经面试录取的考生,可免笔试入学,如经过面试未取得 免笔试资格,考生须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各专业基础科目笔 试。 二、其余计划录取以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考 生整体考试情况,学校将对招生计划作出相应调整;按专业 基础科目考试成绩顺序录取,专业调剂仅在相同考试科目的 专业内进行。同分时,录取英语四级成绩高者(艺术类考生 无英语四级者视为零分)。 日语、德语专业录取同分时,优 先录取日语、德语能力考试等级高者,同级别录取成绩高者。 三、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全国 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在学校组织计算机考试成 绩合格的前提下,面试成绩及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成绩方能生 效。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可以不用参加我 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 四、专业对口要求: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护理学、德语、金融工程、软件 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 体技术专业只招收专业对口的高职(专科)考生;填报以上 专业时须按我校公布的专业大类对口要求,详情见学校招生 网公布的《2024 年上海建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对照表》。 五、高本贯通考生只能填报对应贯通的专业。 |
六、外语能力要求: 2024 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须大于 380 分(含 380 分),若艺术类考生在高职(专科) 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竞赛证书可抵消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外语 能力要求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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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退役士兵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参加统一考试。考生应按 照我校招生网公布的《2024 年上海建桥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 对照表》填报专业志愿信息。所有投档到我校且符合专业对 口要求的退役士兵考生均按一志愿专业录取,不符合专业对 口要求的考生由学校调剂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视具体 情况对招生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九、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 市教委文件规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 校相应本科专业。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 学厅〔2020〕3 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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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 费标准 |
学 费 标 准 |
普通本科专业:320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艺术类专业:398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收 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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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一般校舍 48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收费标 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智能楼宇校舍 7800 元/年(沪教委民﹝2015﹞4 号文件)(收 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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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 试 费 报名费 14 元/人、考试费 26 元/科(沪价费〔2002〕8 号)、 标 准 沪财预〔2002〕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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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 “绿色通道” 申请入学,入学后可 |
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 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 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 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 话 | 我校 “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报名办法:3 月 12 日 9:00-21:00 和 3 月 13 日 9:00-12:00 考生可登录 “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 行报名和填报志愿。确认、申请面试及准考证打印要求详见 我校招生网。 二、免笔试面试录取申请条件: 1、凡高职(专科)在读期间,符合以下任意一个项目的考 生可获得面试资格: (1)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优秀共产党 员、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进博会优 秀志愿者、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2)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或上海市级奖学金获 得者; (3)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金 奖获得者; (4)“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 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海赛区金奖获得者; (5)上海市“星光计划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者;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赛阶段获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 (7)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阶段获奖者(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主办); (8)连续参加两届进博会志愿者工作(证书落款以商务部 部长和上海市市长签名为准); (9)上海建桥学院雷锋金质奖章获得者。 2、在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两个项目 |
的考生可获得面试资格: (1)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获 得者; (2)校级学年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学期综合奖 学金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不含企业奖学金); (3)高职(专科期间)就读非英语专业且 CET-6 合格(425 分及以上),或商务英语专业且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的考 生;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3 年支持举办学科竞赛活动名 单》(沪教委高[2023]25 号)中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得一 等奖(金奖)或二等奖(银奖)者; (5)“ 汇创青春 ”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中 国大学生创意节中获一等奖者; (6)“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0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 行榜 ”中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中(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 最新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国赛(总决赛)阶段获奖者;全 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NECCS 国赛(总决赛)阶段获奖者; (7)“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 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海赛区银奖获得者; (8)进博会志愿者(证书落款以商务部部长和上海市市长 签名为准); (9)上海建桥学院雷锋奖获得者; (10)上海市及以上大学生一类体育比赛团体项目前六名、 单人项目前三名、多人项目前六名获得者。(说明: ①一类 体育比赛指由 “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上海市教育委员 会”、“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上海市 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织委员会”五个单位之一为主办单位 的体育比赛。 ②团体项目指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多人参加, 无单项奖且奖项名次唯一的竞赛项目,仅限篮球、足球;多 人项目指比赛由双人、4 人接力、4 人团体等 2 人及以上参 加的比赛分项目,仅限击剑、体育舞蹈、径赛、乒乓球、网 球、武术;单人项目仅限击剑、体育舞蹈、田径、乒乓球、 网球、武术、拳击、跆拳道③参加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获团 体一、二、三等奖项等同多人项目第一、二、三名。); (11)针对艺术类考生申请免笔试面试部分不确定奖项,经 |
学校艺术类专业面试资格审查专家组审核并推荐,由学校招 生领导小组确定面试资格名单。 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 3 月 24 日 9:00-22:00 至 3 月 25 日 9:00-15:00 进行考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可 参加考试。 四、新生注册、复查: 所有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凭我校《预录取通知书》 和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换取我校《正式录取通知 书》后报到入学注册。尚未取得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 证书则《预录取通知书》 自动失效。 考生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不符 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要求的予以退学;对没有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所持 有关证书、成绩造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在录取至报到阶段考生修改身份证号码或考生姓名而导 致学信网信息注册不成功,最终不能准时拿到毕业证书,由 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招生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