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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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 区蔡伦路1200号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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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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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18年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 |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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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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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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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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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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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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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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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含上海中医药大学与上海健康医学院联合培养中药专升本项目计划30人;
退役士兵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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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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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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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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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人
(含上海中医药大学与上海健康医学院联合培养护理专业专升本项目计划25人,上海中医药大学与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护理专业专升本项目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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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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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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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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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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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男女比例限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色盲色弱不能报考我校的专升本招生专业。 | ||||||
八、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3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专升本”。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不能报考我校。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我校。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请慎重报考我校。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包括体检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心理测试,对于心理测试异常的学生,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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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测试办法 |
1、“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 上午9:00 2、考试内容 (1)普通专升本(非退役士兵) ①计算机基础 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免试。 ②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中药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满分120分):中药学、分析化学、药理学 专业课(满分120分):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满分120分):中医学基础、生理学、生物化学 专业课(满分120分):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 护理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满分120分):生理学、药理学 专业课(满分120分):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 中药学专业(联合培养)(满分100分):有机化学、药理学 护理学专业(联合培养)(满分120分):护理临床技能(含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及儿科护理学) (3)退役士兵参照2017年成人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由我校组织单独命题与考试。 3、考试时间 (1)普通专升本(非退役士兵): 专业基础课 2018年5月12日9:00—11:00 专业课 2018年5月12日14:00—16:00 计算机基础 2018年5月12日16:30—18:30 (2)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 中药学专业(联合培养):2018年5月12日9:00-12:00 护理学专业(联合培养):2018年5月12日9:00-11:00 (4)退役士兵 单独考试2016年5月12日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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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1、报名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2018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8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8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 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7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和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8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 2、报名条件: (1)本校各“专升本”专业,对考生就读专科(含高职)专业设有限制,具体可报考专业详见考试院报名系统。 (2)考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3)考生须持有上海市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没有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 (4)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2)、(3)所列证书限制。 (5)本校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3、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14:00-2017年4月13日14:00 报名网址: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4、现场确认: 针对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 联合培养专升本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28日9:00—11:00普通专升本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28日13:00—15:00 确认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底楼大厅(华佗路275弄1号)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2)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3)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已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须带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退役士兵须带好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录取办法: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考生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成绩均需要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根据专业课成绩和专业基础课成绩的合计总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参考专业课成绩,总分与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参考专业基础课成绩。退役士兵的录取根据其单列的招生计划,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不接受考生调剂专业) (2)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的考生须符合联合办学学校相关项目 的遴选条件,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需要达到测试满分的60% 及以上。按照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考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同分情况下,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分高者优先录
取,同分且四级考试成绩相同者,依次参考四级成绩中阅读、听
力、写作和翻译及综合各部分成绩。
(3)无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计算机基础考试,并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方有 录取资格(退役士兵不受计算机成绩限制)。 (4) 2018年5月20日始,学校将录取标准、拟录取名单和成绩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ygzs.shutcm.edu.cn/)予以公示。 (5) 2018年7月2日,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凭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学校领取预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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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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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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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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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1.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http://ygzs.shutcm.edu.cn),相关信息均通过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关于专升本有关文件以及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